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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“济困助学专用账户”为何能被强制执行?背后是律师的精准出击

来源:原创     浏览次数:43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-11-10

近日,陕西省铜川市区法院的一纸裁定,为一起备受关注的执行案件一锤定音:驳回西安某学院关于“济困助学专用账户”资金不得执行的异议,维持了法院的扣划措施。法院为何能穿透“专用账户”的名号,成功执行到位?此案的胜局,不仅源于法院的明察秋毫,更离不开我所孙平律师团队曹玲玲律师、张锐律师的精准、有力的法律反击。

案件背景:一笔迟来的款项与一个“专用”的账户

申请执行人薛某与西安某学院因租赁合同纠纷对簿公堂,法院判决某学院支付薛某八百余万元的房屋占用费及利息。判决生效后,某学院并未履行,薛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执行过程中,法院冻结并扣划了某学院名下某个银行账户内的资金。此时,某学院提出强烈异议,主张该账户是“济困助学专用账户”,账户内的资金是用于学生奖助的“专项资金”,并非学校自有财产,依法不得执行,请求法院解封并退还已扣划的全部款项。

律师破局:以“资金流向”为矛,击破“专用”之盾

面对某学院“专用账户”为名构筑的抗辩防线,我所律师曹玲玲、张锐并未被其专用账户所惑,而是采取了极为关键的行动:申请法院深入调查该账户的资金流水。

在法庭上,我所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:案涉账户虽然挂着“济困助学”的名字,但实质上与学校普通账户并无区别,资金完全可以依法执行。律师主张,通过调取的详实流水记录,得到了完美印证:

1. 资金来源不“专”:账户内不仅有财政专项资金,更有从学校其他账户转入的巨额资金,性质不明。

2. 资金流向不“直”:资金并未直接发放给学生,而是大额、频繁地转入学校另两个一般账户,与其声称的“无法批量支付”的理由相悖。

3. 资金用途不“纯”:转入其他账户后,这些所谓的“助学资金”与学校日常经费完全混同,被用于支付税款、融资租赁费、招待费、水电费、甚至案件诉讼费等五花八门的经营性支出。

法院认定:支持了我所律师全部主张,认定案涉账户“名不副实”,非“专款专用”

法院完全采纳了我所曹玲玲律师、张锐律师的观点,在裁定书中明确指出:该账户在资金来源、支付方式和最终用途上均严重违背了“专款专用、单独核算” 的核心要求。名为专用账户,实为一般存款账户,故不再享受法律对专项资金的特殊保护,法院的执行行为合法有据。

结语:专业法律洞察是实现权利的关键

本案的顺利执行,生动地展现了在复杂的执行案件中,专业律师的深度参与是何等重要。正是我所孙平律师团队曹玲玲律师、张锐律师精准地抓住了“专款专用”的本质在于实质而非形式,并通过申请法院调查取证,用铁一般的资金流水证据,揭穿了对方“挂专户之名,行规避执行之实”的企图,最终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它提醒我们,面对被执行人设置的各种法律障碍,一个优秀的法律团队不仅能洞察其本质,更能找到破解之道,将生效判决上的权利,真金白银地执行到位。

此案也警示所有机构:法律保护的是真实的、规范的“专用”行为,任何试图利用法律概念外壳逃避执行的行为,在专业法律审视下都将无所遁形

张锐律师留学英国,2022年11月开始执业,精通国际法、知识产权、合同纠纷,能熟练使用英语工作。

曹玲玲律师2021年3月开始执业,擅长处理合同纠纷、侵权纠纷等案件,有较为丰富的诉讼经验,能更好的处理分析案件。